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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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市党委、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徐州市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范围

徐州市地方标准制定应在以下范围内开展:

1.满足我市自然条件的特色农业技术要求;

2.满足我市风俗习惯的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技术要求;

3.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需要通过立法或政策文件解决的,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二)不得制定以下地方标准

1.不得制定超出“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的地方标准。

2.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3.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相关地方标准。

4.不得制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地方标准。

5.不得制定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涉及市场主体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

6.不得制定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的地方标准。

二、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等种植养殖标准;地理标志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农业社会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

(二)服务业: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家政、养老、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创意经济、循环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标准。

(三)社会事业: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数字政府、营商环境等领域;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社会救助、养老托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二)时间进度安排

1.申报阶段:2025年4月11日前。

2.论证评估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3.市市场监管局确定2025年徐州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名单,经公示后下达立项计划。

(三)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准备材料,经推荐单位同意后盖章,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其中,推荐单位是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经其同意后盖章,直接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推荐单位是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经其同意盖章后,还需经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再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请报至: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邮编:221018)。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bzhc211@163.com。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吴赫笛

联系电话:0516-85691473

 

附件: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徐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