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

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二、目的

为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

三、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194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4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四)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五)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 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 将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六、联系方式

1.申报政策咨询: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王海琪

联系电话:010-59881677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  孙万龙

联系电话:010-6520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