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方案》(苏工信融合〔2020〕189号)
二、申报方向
(一)综合类平台
综合类平台需要具备围绕不同行业工业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交易和生产需求,提供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服务能力。要求申报平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019年度线上交易额(含线上撮合交易)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行业类平台
行业类平台需要具备围绕特定行业工业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交易和生产需求,提供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服务能力。要求申报平台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2019年度线上交易额(含线上撮合交易)达到5亿元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并已具备较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电商平台运营实力水平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
(二)提交申报书
各申报主体依据自身平台特色,选择采购云模式、供应链云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数字化营销模式任一或多个方向进行申报。请于6月1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荣 025-82288061
邮箱:690110013@qq.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