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要点

《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科技部办公厅

二、工作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先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通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科技支撑“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以科技成果转化引领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 )以服务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发挥支撑复工复产示范带动作用

以实施“百城百园”行动为抓手,加快项目建设,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协调组织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二)以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模式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先行先试力度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统筹作用,进一步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技术、资金、应用、市场等对接,着力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先行先试。

(三)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为重点,提高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能力

要加强综合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科技成果、产业服务、科技金融、市场应用等公共科技服务能力。

(四)以示范区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聚焦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定期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和新技术应用场景清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基地,加强产学研协同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

(五)以集聚创新资源为重点,促进技术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示范区要重视和积极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技术交易规则、服务标准规范和从业信用体系,完善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机制。

(六)以完善工作推进体系为重点,提升示范区治理水平

落实相关要求,健全示范区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建设主体,健全人员、资金、政策等支撑保障。

(七)以优化布局和绩效评价为重点,加快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科技部按照区域创新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和评估遴选程序,建立高层次专家咨询制度,推动现有示范区优化升级,未来五年再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引领、特色鲜明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