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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疫情应对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点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工作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扩大招生入伍规模。

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

(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

(三)拓宽基层就业渠道。

各级事业单位今明两年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招聘规模。

(四)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实施“百日冲刺”行动,有序开放线下招聘,将原来的大型校园招聘会改为小规模、多批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提前启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人力资源产业园专场招聘,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6000场次。

(五)适当延迟录用接收。

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六)组织开展实名调查。

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制度,依托基层人社平台,逐一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调查登记。

(七)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依托“江苏暨全国百所院校高校院所人才合作联盟”,组织开展“江苏行”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实习。

(八)加大就业帮扶力度。

对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以及湖北籍等六类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确保6月底前发放到位。

(九)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企业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急需紧缺工种(职业)培训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十)大力扶持自主创业。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更大力度支持灵活创新创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评估认定10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继续遴选500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举办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申报省“双创计划”。

(十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督查激励的重要内容,强化促进就业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保障资金投入,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