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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截止时间

2020721

三、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较好基础,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成效比较显著,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优先申报。

4、已获认定的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培育)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不再试点。

四、申报程序

1、试点企业由所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推荐。已确定为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已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不再试点。

2、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3、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4、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维亚  025-69652605

   025-69652719

 箱:3751834@qq.com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5室(两化融合推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