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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二、建设要求

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条件

1、符合《关于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1712号)明确的要求。

2.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坚持质量兴农、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品牌强农、科技兴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成效显著。重点向苏北和产粮大县、生猪养殖大县倾斜。

3. 已经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县(市、区),不再申报。

4. 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和农业生产安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设区市级及以上环保、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园区,不得申报。

5. 在巡视、审计、检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园区,不得申报。

四、建设重点

(一)聚焦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8个千亿元级优势特色产业,壮大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建设一批种子(种苗)基地、培育一批龙头、引进一批项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示范园建设中的应用。

(三)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节肥、节药、节水,推进示范园绿色发展。

(四)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培育新型主体,引导返乡农民、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入园创业,促进农民增收。

五、申报程序

范园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近两年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示范园建设规划、示范园三年建设方案。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择优选拔后,于715日前正式向省行文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经公示后确定示范园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