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点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二、工作目的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

1. 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2. 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3. 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

4. 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

5. 组织开展自查抽查。2020年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二)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1. 持续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2. 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破除垄断,实现服务价格市场化;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应确定收费标准,并经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3. 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依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的成本审核。

(三)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1. 强化收费源头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

2. 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管力度。

3.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和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举报系统等,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4.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行业协会商会要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

5.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