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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解读

一、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工作目标

2025年,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龙头企业,基地绿色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绿色产业链有效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智能高效,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对全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产业集聚。

明确主导产业,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扩大规模。加快推进原有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绿色产业增量,促进各项生产要素投向绿色产业。

(二)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

积极培育绿色产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推进绿色产业链延伸,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挖掘产业关联性,提高产业协同效应。

(三)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积极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技术和产业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广。

(四)打造运营服务平台。

强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产城融合。推广整体式、全过程服务。构建全流程管理系统。

(五)完善政策体制机制。

围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绿色产业招商。建立绿色招商引资准入门槛。加强对园区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四、推荐条件

拟申请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应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的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规定,近3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园区所在地及园区管理机构对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性高,有一定条件和基础,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目标。

五、工作程序

1. 推荐备选基地。省级发展改革委作为汇总申报单位,履行必要审核程序,提出审核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组织评审后确定第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并印发名单。

2. 编制建设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及有关要求,省级发展改革委指导园区所在地、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园区发展实际需求编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提出园区功能定位和总体建设思路,明确建设目标,确定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3. 做好建设组织工作。园区所在地、园区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将建设方案中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等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