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20〕149 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2020年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根据《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突出科技成果直通车促进硬科技发展和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支撑的工作定位,科技部火炬中心结合2019年度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各地报送的2020年度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等10家单位作为2020年度科技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名单
序号 | 申报单位 | 承办单位 |
1 | 北京市科委 |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
2 | 北京市科委 |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3 | 河北省科技厅 | 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大厦) |
4 | 大连市科技局 | 大连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
5 | 吉林省科技厅 | 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 |
6 | 上海市科委 | 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 |
7 | 江苏省科技厅 | 扬州市科技局 |
8 | 江苏省科技厅 | 无锡高新区管委会 |
9 | 湖北省科技厅 | 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 |
10 | 广东省科技厅 |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
二、相关要求
1.科技部火炬中心开通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ztc.chinatorch.org.cn),常态化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科技成果。
2.有关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科技成果项目征集工作,由科技成果持有人或服务机构登录科技成果直通车官方平台,注册并填报科技成果项目征集信息表(见附件)。如需批量录入,请联系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人员。
3.请有关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予以重视和支持,把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作为完善本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举措,指导承办单位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4.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筹备组织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提高参与路演对接的科技成果质量,创新对接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工作成效。
5.请各地在组织2020年度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时,严格遵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博宇 于磊
电 话:010-88656338 010-88656337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