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二、背景及目的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外贸外资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三、工作内容
(一)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2020年底前,相关部门可合理变更短期险支付期限或延长付款宽限期、报损期限等。
(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商业银行在“信保+担保”条件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三)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优化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更好服务外贸企业。
(四)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等。优化退税服务。
(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完善产业转移对接机制。
(七)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在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八)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研究确定企业名单,梳理需求,解决矛盾问题,研究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支持措施。
(九)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推进“线上一国一展”, 在规定范围内,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
(十)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推进扩大油脂油料、肉类、乳品市场准入,促进进口,保障市场供应。
(十一)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华便利度。在严格落实好防疫要求前提下,为急需人员往来提供便利。
(十二)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外资企业同等适用现有1.5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推动开展“银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保障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
(十三)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服务力度。对全国范围内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重点外资项目。
(十四)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服务的便利化。
(十五)降低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政策门槛。降低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要求,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提升引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