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促进流通循环畅通和商业稳定繁荣,释放消费潜力。
二、总体要求
围绕促流通扩消费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补、持续扩大,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费促进提振专项行动
1. 开展消费促进主题活动。开展江苏省“品质生活·苏新消费”系列促进活动。鼓励各地以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引导消费需求释放。
2.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落实延长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新能源停车位建设力度,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全面落实取消省内二手车限迁政策,稳步扩大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平行进口规模,拓宽新车进口渠道。
3. 提振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支持对家电下乡和购买家电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出台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促进闲置物品共享流通。
4. 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重点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国内销售。对出口企业产品进入商超体系,在国标申请认证方面予以快速办理。深化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企业在相关区域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
(二)开展流通布局优化专项行动
1. 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提升商业服务功能。设置一批“外摆市集”。
2.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商业网络配套建设。推动邮政快递物流网络设施与农村有效衔接。
3. 促进商文旅体跨界融合。借助文化街区、艺术节等吸引客流。搭建省级智慧文旅平台,打造在线文旅超市。打造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认定一批体育服务综合体。
4. 打造便民消费圈。推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支持重点旅游景区集疏运道路建设和特色田园乡村通达道路建设。
(三)开展市场主体壮大专项行动
1.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和定制服务。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
2. 促进连锁便利店发展。探索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公共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允许连锁经营企业申请统一纳税。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3. 培育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主体。推动农商对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乡村旅游区、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建设。
4. 加大流通业外资引进。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流通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外商投资建设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物流配送中心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省内流通龙头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
(四)开展消费品牌培育专项行动
1. 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加强老字号原址保护。加强对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
2. 打造商贸流通服务品牌。培育商贸流通领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展会。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培育一批江苏特色品牌。
3. 发展夜间经济品牌。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
(五)开展创新转型发展专项行动
1. 积极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品牌商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同步接轨。
2. 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培育一批省级高品位步行街。提升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计水平。加强场地设施安全卫生管理。
3. 鼓励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商业新模式发展,促进供需精准对接。着力培育网上商圈、名优特产等特色化平台。
4.支持新技术新装备在流通领域推广应用。推动产业发展,加强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大高性能物流设备进口,积极推动大数据等在流通领域融合应用。
5. 推动流通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强城市末端、县乡村寄递服务和物流运输网点建设,推广应用标准托盘和生鲜周转筐。积极推进南京、无锡和徐州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做好南京、徐州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6. 满足优质消费品进口需求。多渠道扩大特色优质产品进口。支持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大网购保税进口。加大对指定口岸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开展消费环境营造专项行动
1. 优化成品油流通体制。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不再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完善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各地加大对促流通扩消费的财政支持。
3.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展培育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加大场景类消费贷款的投放力度。
4. 优化流通市场环境。推动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 深入开展相关价格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