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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点

一、工作目的

为落实新时代建筑方针,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建筑风貌塑造和当地文化传承。优先支持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牵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应按照绿色建筑高等级标准设计建造。公共建筑应开展室内空气品质动态监测,并对用户实时展示监测数据。

3、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应集成应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

4、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结果达到一星级以上,木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结果达到二星级以上。优先支持装配化装修项目。

5、居住建筑应按照75%节能标准执行,公共建筑应实现建筑综合节能率75%。优先支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或零能耗建筑。

6、鼓励项目开展绿色、健康、智能智慧等技术集成应用与创新,探索实施“绿色建筑+”工程。鼓励项目开展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7、申报单位应是项目建设单位或运行主体,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申报。

8、项目建设手续完备并已通过施工图审查。

9、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10.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了国家或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但未履行申报承诺、完成水平不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

1.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登录系统(http://jscin.jiangsu.gov.cn)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打印经县(市、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表等材料上报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的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省住建厅。

2. 推荐。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的合规性,审核汇总后行文报送省住建厅。

3. 评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遴选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871、51868726。

2.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25-51868280。

3.材料邮寄地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13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146。

五、截止日期

2020年9月15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