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体办〔2020〕73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省体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全省体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江苏省体育局
2020年8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信用发〔2020〕1号)精神,推动我省体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体育领域信用主体清单。以行政权力事项、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财政资金补贴奖励为重点,建立涉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的体育领域信用主体清单。围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具体事项附后),分类建立信用主体清单。围绕省级体育部门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将财政资金年度采购中标、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纳入信用主体名单。围绕体育赛事组织管理规范,将省级以上重大竞赛组织承办方列入信用主体清单。
(二)采集体育领域基础信用信息。按照省信用办要求,做好行业基础信用信息采集上传。采集体育领域信用主体相关数据。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做好行业监管数据对接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应归尽归,入库率达80%以上。发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直报平台作用,归集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扶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数据。建立省体育局合作企事业单位数据库。各设区市上传(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数据。
(三)建设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体育领域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按行政权力事项、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奖补、消费券发放、赛事举(承)办等类别,集中相关信用数据,并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接,设置信用公示、信息查询、数据交换、监管分析功能。建立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方便各地各部门实时上传相关数据。
(四)研究信用评价标准。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照体育领域各类社会信用事项,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以及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人力资源、资金实力等因素,研究制定体育领域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信用评价标准,坚持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面采集、充分调查、认真核实、多维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确保科学实用。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各类信用主体在参与体育领域有关事项时应遵循的约定,信用承诺条款。
(五)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资质认定及赛事活动承办、彩票站点设立、招投标等工作中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签定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体育经营企业、经营人员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主管部门、承诺内容、承诺日期等。综合考虑准入前承诺、资料真实性承诺、体育经营管理性承诺等各类承诺的关系,明确列出信用承诺对象同意在违背承诺后自愿被纳入失信名单和依法公示条款。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信用承诺对象留存、一份交接受承诺的部门保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信用承诺。
(六)组织信用审查。运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各类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对申请体育赛事运营、体育器材采购应标、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体育彩票站点设立等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审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七)推进信用信息公示。积极推进体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公信力。扎实做好省体育局门户网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省、市、县),及时公开体育领域中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相关信用信息可以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公示。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体育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担负起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要强化牵头职能,各处室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条线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研究国家和我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相关企业、人员进行监管。注重系统推进,根据我省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体育经营者诚信教育,在为体育经营企业、经营人员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体育经营企业、经营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体育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体育行业诚信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