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品牌强农、营销富民工程,创新省级品牌传播机制,引领农业品牌高质量发展。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参赛农业企业为设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
2. 取得工商注册商标并合法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在相应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环节使用。
3. 近三年内产品实物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均合格,且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具有良好社会信用和社会形象。
5. 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1. 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报送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总表电子稿同步报送。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后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填报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省属企业可直接申报。
五、比赛内容与评选方法
本次大赛通过行业评价、公众投票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按75%、10%、15%的比例折算评分后综合评定。
1. 行业评价。按照团体标准,对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业团队以某一时间节点对参赛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测算打分。根据结果按1:2比例产生入围品牌名单。
2. 公众投票。入围品牌名单在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通过专门的投票系统接受公众投票。
3. 现场评审。由评审专家和有关代表对入围品牌进行现场打分和投票。
4. 综合评定。综合相关得分,确定参赛企业品牌最终得分;根据最终排名情况,评选出相关奖项。
六、结果公布
大赛结果将在《新华日报》、江苏广播电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江苏省农产品品牌发展中心联系人:赵松娥,025-86261288,18112990220;姚迪,13813912698;
江苏省农业品牌协会联系人:朱明贵,13961950988;
江苏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联系人:李玲,15050552775。
八、截止日期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