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鼓励省内旅行社企业积极拓展客源市场,组织更多游客到江苏旅游消费,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二、申报对象
在江苏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企业。
三、申报条件
2020年3月19日至11月30日期间,经营江苏人游江苏、省外游客游江苏业务的旅行社企业,申报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
1.组接人天数不少于3000人天;
2.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不少于5人;
3.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4.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5.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6.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行社企业财务经营数据;
8.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7月23日以后组织的团队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
四、申报材料
1.2020年旅行社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2.2020年旅行社企业奖补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3.江苏人游江苏组接团队月度汇总表;
4.省外游客游江苏组接团队月度汇总表;
5.江苏精品旅游线路组接团队月度汇总表;
6.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复印件;
7.一团一档资料,包括旅游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单、酒店回执及汇款记录。一团一档资料不报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
五、工作流程
1.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对旅行社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计。
2.省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3. 旅行社企业奖补名单、奖补金额确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实施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