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范围
重点在技术优势明显、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技术标准需求旺盛、有利于培育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领域建设创新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能够对创新基地创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启动经费支持。
(三)在标准化工作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在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取得以下至少一项标准化工作成果:
1. 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3项以上;
2. 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3项以上;
3. 承担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
4. 承担国际、全国或省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有技术研发部门,工业类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五)近5年曾获得国家级、省级、设区市级科技、质量、创新、标准化类表彰奖励。
(六)整体实力、行业影响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七)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或服务3年以上;
(八)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九)设有标准化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具有2名以上参与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或任职全国、省标准化委员会委员的高水平专家;
(十)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牵头承担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拥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技、产业创新平台和资源;
(十一)技术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或工作经费比例不低于5%,且连续3年正增长。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推荐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转发相关通知及文件,指导申报单位填写材料,并且审核材料。
(二 )集中上报。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项目初审。2020年10月15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专家论证。2020年10月30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创新基地进行论证。
(五)批准筹建。2020年11月初,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各项条件予以批准筹建。申报单位自批准筹建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创新基地建设并申请考核评估。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汤牛明,电话:025—68952672;
邮箱:674019898@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六、截止日期
2020年9月3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通知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