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目的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三、参评条件
(一)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二)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四、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有关部门协会等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五、推荐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相关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六、报送材料
(一)院士推荐
1. 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
2. 项目资料1份
(二)单位推荐
1. 推荐函1份
2. 项目资料1份
七、截止日期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