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第24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现予以发布。
同时,根据上述文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有关标准条款的实施要求,已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中有2834个车型因不符合相关标准过渡要求,现予以撤销。
附件:1.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24批)
交通运输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