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函〔2020〕24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广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8号)有关要求,制定《江苏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15日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和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提高农民工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将其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2020年至2021年,每年培训农民工35万人次以上,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培训10万人次以上。
二、对象范围
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
三、实施和参与主体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四、主要内容
(一)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以工代训,支持农民工岗位成才。支持企业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具备较高职业技能的农民工,支持其参加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培训。加强农民工职业素质、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爱国意识、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加强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训,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爱岗敬业,追求精益求精。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全面落实我省以工代训各项政策,具体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6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87号)文件执行。
(二)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劳务输出机构等建立联合体,推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联动对接,对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初次到城镇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必要的引导性培训。对失业和转岗农民工,在其原有职业技能基础上组织参加新技能培训。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和专项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结合扶贫项目和用工需求,优先为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提供精准技能培训服务,优先为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人员提供技工教育,帮助其实现技能就业脱贫。
(三)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大力推进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积极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等品牌创业项目,有针对性的结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不同性别、不同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全方位提高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对新生代返乡创业农民工,积极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领域创业培训,促进提高创业质量和层次。加大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健全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供开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创业政策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已创业人员,持续开展改善或扩大企业经营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企业经营指导,加强创业公共服务,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四)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紧贴制造业重要领域、现代服务和乡村振兴对技能人才需要,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积极推行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多媒体资源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监管,严把结业考核和技能鉴定关口,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农民工促就业、扩就业和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做好现有培训政策措施的衔接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任务明确、分工负责、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做好各类培训的组织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实施的大培训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民工免费培训、企业以工代训等现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补贴支持政策,减少参训人员“先垫后支”情况,支持开展培训券补贴方式。大力推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优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宣传,充分借助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活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知晓度,提高广大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加强对乡(镇)、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指导能力培训,提升其承办基层就业创业等相关业务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农民工技能成才先进典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