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开展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申报主体

正式运营2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纺织服装类创意设计园区(平台)

三、申报条件

1. 具备较好的发展环境。试点园区有较为清晰的建设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所在地纺织服装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特色比较突出;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将试点园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加以部署与配套支持。

2. 创意设计资源集聚。试点园区内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创新服务机构相对集聚,园区内纺织服装创意设计机构不少于20家或集聚的设计师不少于100名。

3. 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试点园区建设有相应的策划咨询、展览展示、人才培训、对接交流、品牌孵化、创意成果转化等服务功能。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向本省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 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五、申报材料

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

六、联系方式

  010-68205661

纵瑞龙 010-6820566

七、截止日期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