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三批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三批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条件

1、产品属于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

2、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政策;

3、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三、申报程序

1.本省产品向所在地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外省市产品的认定,由生产企业向省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或产品主要销售使用地的墙体材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申报地初审后,由各设区市墙体材料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省工信厅报送。

3.省工信厅对上报资料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发放《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换证)申请表

2.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检型式检测()报告

3烧结类综合利废产品须出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掺入废弃物含量的检测报告

4.真实性承诺书

5.外省企业需提供所在省份的认定证书或推荐意见

五、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人:张勤    025—69652910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110

六、截止日期

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