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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0〕53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管理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现将《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26日   

 

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为加快我省区块链产业发展,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和应用落地,促进与实体经济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45号)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区块链讲话精神,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融合应用为牵引,安全合规为保障,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定并发布一批技术标准与应用规范,建设一批服务与创新平台,聚集一批高水平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孵化一批集成创新业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到2023年,全省产业布局合理,集聚效应明显,产业链协同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块链产业年均增速不低于15%,培育10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建成10个以上区块链创新服务平台,全省形成“1+3+N”产业布局,即争创1个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3个省级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若干个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

到2025年,全省区块链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生态更加完善,江苏成为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高地、产业集聚发展高地和融合应用示范高地进一步凸显。

二、夯实产业基础,推动创新发展

(一)建设基于区块链的新型基础设施。依托省内区块链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着力打造安全可靠的区块链底层平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切入行业发展痛点打造可信行业链。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基于云计算的区块链BaaS(Blockchain as a Service)服务平台部署,快速构建稳定、安全的区块链环境,降低用户使用门槛,提供通用基础接入和增值能力,实现业务快速上链。鼓励具备基础的地区构建城市级政务区块链网络,打造城市区块链大数据共享、协同、管控平台。到2023年,建设5个通用性强、用户量大的自主安全可靠的底层平台,若干个面向政务、司法、金融、民生、工业等重点领域的行业链。

(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加密算法、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分布式存储与计算、用户隐私与数据安全、跨链交互等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大力支持区块链芯片、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底层技术研发,支持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以场景需求为牵引,实现区块链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融合应用的群体性技术突破,实现融合集成创新。鼓励省内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区块链开源社区建设,加强对前沿技术的跟踪和把握,探索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到2023年组织开展各层次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不少于10个。

(三)加快标准规范研制。参与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工作,联合开展区块链标准研究和制定,提高我省企业在国际、国家标准制定方面的参与度。发挥现有资源优势,依托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区块链工作组,以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为切入点,加快推动区块链基础技术规范、信息系统通用测评规范、可信身份标准、数字货币、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信创等方面的重点技术体系和产品等标准研制及推广应用。鼓励区块链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或监管组织共同制定标准。开展标准培训宣贯、标准预研需求对接、标准立项草案收集等标准化建设公共服务。到2023年制定并发布团体及以上标准规范不少于5项,对牵头制定省级及以上区块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

(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省级区块链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载体,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突出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发挥高校技术产业化能力,建设产业孵化、教育培训、资格认证等区块链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建设基于不同行业、不同应用场景的区块链研究应用中心。支持举办“链谷杯”全国高校区块链大赛,发挥“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大赛平台作用,设立区块链专题赛和专场巡回路演,以赛促产,搭建技术、信息、人才、资金多方汇聚平台。到2023年,建设10个以上省级区块链创新服务平台、5个以上区块链研究应用中心。

三、优化产业生态,加快集聚发展

(五)着力培育壮大企业。围绕区块链产业体系构建,选择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块链领军企业,催生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和高成长性初创企业。推动区块链核心企业拓展业务范围,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关联企业、传统企业协同发展,做大企业规模。鼓励各地以合作共建、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区块链企业。到2023年,实现全省“十百千”目标:培育10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块链骨干企业,区块链核心企业达到100家,区块链关联、应用企业达到1000家。

(六)打造产业集聚载体。加强产业载体建设,到2023年,全省形成“1+3+N”的产业载体布局。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高标准建设3个省级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特色化打造若干个基于特定行业、特定场景,形成鲜明应用特色的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引导现有省级大数据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数据开放与共享试验区等产业载体,率先在园区内推进各类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

(七)做优做强产业链。着力推动区块链企业集成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面向政务、金融、民生、工业等领域需求,打造高效、成熟、软硬一体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可复制的整体解决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区块链企业和产品入库工作,建立我省区块链企业库、产品库,分类分级引导企业发展,推动政府需求及应用场景优先向入库企业开放。加强区块链产业运行监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合理引导企业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卓越提升工程,开展区块链产业链梳理工作,理清我省产业优势和短板,有针对性的实施补链强链,推动形成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发展基础,紧扣实体经济发展的区块链产业体系。到2023年,入库产品数量不少于500个,优秀产品不少于50个。

(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区块链测试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区块链功能、性能、安全等第三方检测认证,加强对区块链重大应用和系统的模拟运行、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安全防护认证工作。加强区块链安全保障,针对区块链网络安全、密码安全、数据隐私、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及应用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瓶颈,开展研究,提高技术防护能力。加快区块链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探索区块链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区块链风险的防控监管。推动省区块链行业协会、区块链产业联盟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智库等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在产业发展、技术攻关、标准制订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引导区块链产业发展。

四、深化融合应用,带动产业发展

(九)拓展行业应用。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多方协作难、信任环境差等难题,优化现有信息系统或搭建基于区块链的信息系统,推动关键信息上链,在价值传递、存证、授权管理等相关场景中推动应用。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政务领域,版权保护、社会公益等社会治理领域,中小企业贷款、银行风控等金融领域,医疗健康、产品溯源等社会民生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基于区块链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一批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进业务协同,带动产业发展。

(十)赋能先进制造。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标识系统。推动区块链与物联网融合,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生产设备的身份辨识可信、身份管理可信、设备的访问控制可信等工业安全方面的应用,建立机器、车间、企业之间的可信互联,筑牢多方协作基础。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工业企业内部与外部数据的互信共享,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之间数据流通、价值共享,在快速生产、个性化制造、库存削减、物流联运、风险管控、质量控制等方面加强业务协同。以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主体,推动上下游供应商、制造商、物流、分销商、零售商信息上链,实现信息流、物流、现金流、感知流“四流合一”,赋能核心企业了解订单的生产、质量、运输等情况,高效、透明、穿透式地掌握供应链情况。探索金融机构、高新科技机构与核心制造业深度融合、可信共享、多方协作的资源整合新模式。

(十一)助力数据流通。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等基础平台,为数据价值化提供技术实现路径。支持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交易中心发展,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等数据价值化研究,开展数据交易、流通试点。以区块链为基础,积极构建以可信数据为要素的数据生态,着力打通政府、地区、产业边界,持续推动各主体和业务的可信数字化进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生态环境。建立工业互信网络,打破各环节数据孤岛,打通工业大数据流动体系。

(十二)开展应用示范。指导和推动各地、各部门及区块链产业集聚区、创新应用试验区等产业载体开放应用场景,形成应用需求项目化推进机制。结合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开展电子商务、电子交易以及跨境贸易的区块链应用,提高各类交易和数据流通的安全可信度。组织开展区块链应用示范,评选区块链优秀企业和应用解决方案,对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提供需求对接,帮助企业拓展市场,落地区块链应用项目。对接区块链创新服务平台,整合产学研用进行孵化,进一步打通创新链、应用链、价值链,加快产业化步伐。加快区块链服务模式探索,培育通用性强、带动性强、易用性强的“杀手级”应用。到2023年,全省开放应用场景不少于500个,评选出区块链优秀应用示范项目不少于50个,形成需求导向、应用牵引,与行业深入结合的发展格局。

(十三)强化数字经济基础。持续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为区块链技术应用创造需求,深入挖掘区块链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社会治理、数据价值化等方面独特作用,建设可信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打造价值互联网,为区块链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注重培育平台型互联网龙头企业,发挥其孵化创新、生态构建作用,通过自主创新及并购重组等方式,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区块链业务,加快区块链技术布局。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各行业供需有效对接,优化服务模式、丰富产品供给,探索建立新型商业协作模式,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十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资金扶持力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及推进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强化区块链产业基金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区块链产业引导基金。搭建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对接平台,广泛吸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源集聚。支持区块链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各地、各园区对入园落户区块链企业发展提供支持,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业落户、业务经营、平台建设、场景应用、人才培养、金融支持、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力度。

(十五)加快人才培养。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引进一批高端、复合型区块链人才。依托区块链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区块链人才培养体系,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对省内区块链领军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能力培训,着重培养既了解技术,又熟悉行业应用场景的复合型人才。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区块链相关课程或专业、交叉学科等,培养一批区块链领域专业型、复合型技术人才。支持高校院所、产业联盟和骨干企业合作,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区块链人才实训基地。到2023年,建设10个区块链人才实训基地,培训区块链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不少于1000人,各类区块链从业人才不少于5000人。

(十六)营造发展环境。加强区块链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育区块链有关的专业媒体机构,引导社会和公众客观理性看待区块链价值,为区块链技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利用我省物博会、智博会、软博会、互联网年度人物评选等重大平台,积极举办各类国内和国际区块链高端论坛、峰会等活动,宣传和推广区块链技术及应用成果,推进区块链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对接。加强区块链发展治理,引导区块链产业集聚区、创新应用实验区等载体探索“监管沙盒”、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等制度,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进长三角区域协作,加强区块链关键技术联合研发,开展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构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