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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应急管理部

二、申报方向

(一)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

2.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安全;

3.石油天然气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

5.烟花爆竹安全;

6.工贸安全。

(二)自然灾害防治。

7.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

8.洪旱灾害风险防控;

9.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10.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11.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防控。

(三)消防安全。

12.城市火灾防控;

13.火灾扑救;

14.火灾爆炸事故勘验。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15.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

16.险情侦测与应急处置;

17.无人机与智能装备;

18.救援人员个体防护与职业健康。

(五)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他。

19.通导遥技术综合应用;

20.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1.城市灾害事故综合风险防控;

22.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23.重大基础设施综合风险防控。

三、申报条件

(一)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合理,符合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实力强,在应急管理领域有重要影响,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具有培养应急管理科研业务人才的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科研场所相对集中。

(五)依托单位须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提供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填写相关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并在管理系统(地址:https://www.mem.gov.cn/fw/ywxt/202010/t20201019_370628.shtml)进行填报。

五、申报材料

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王录,010-83933698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7702509-3527

七、截止日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