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要点

《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确保全省就业大局总体平稳。

三、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地方确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四、行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帮扶台账。畅通部门间数据转交,开通用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及时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

(二)强化就业服务供给。聚焦重点群体,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业岗位。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常住地登记制度。支持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

(三)促进供需精准对接。组织开展求职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通道,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求职招聘活动举办地点要覆盖城乡、深入社区,为重点群体持续提供就业机会。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提升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推送质量。

(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开展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专家服务作用,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服务,精准推介创业项目。建立省级创业培训项目库,将引进实施的省库项目纳入当地政府财政补贴目录。实施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坚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四季度完成10万人次的就业技能培训任务。

(六)提升困难援助水平。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制定援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