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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工作目的

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基建、数字经济、生物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相关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四、申报条件

1.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科研人员数量≥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10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3.现有研发设备原值≥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200平方米,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申报流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初审择优推荐;

中央所属驻苏有关单位的企业经所属设区市初审后,可随同设区市申报文件合并上报;

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本行业单位初审后向我委申报;

各类高等院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向我委申报。

六、截止日期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