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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目的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

三、申报类型

1.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

2.申报内容应聚焦支撑引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重点工作,确定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2.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

3.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单纯的商业合作项目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4.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五、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姚秋实 卢畅

联系电话:010-589340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34415

六、截止日期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