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9日。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办法》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支柱型产业,经济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关乎工业稳定增长、经济平稳运行。化工园区是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省通过认定复核的化工园区共28家。为了加强化工产业载体培育,规范化工园区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和《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二、《办法》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在《办法》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先后赴上海、广东、山东等地优秀化工园区考察调研,研究学习兄弟省份园区管理经验做法。多次分片区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需求和意见建议,明确需要重点解决的事项。二是多方征求意见。多次向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部门、相关技术支撑机构、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并在省工信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次召开部门会商沟通协调会。三是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就反映集中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开展技术分析,并实地听取各方意见后,采纳并修改完善。对《办法》完成文件发布相关审查工作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办法》对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什么要求?
《办法》对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了园区选址布局、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确了园区在配套公辅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风险监测监控与应急救援、信息化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化工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三是明确了化工园区应当有明确的面积、四至范围和坐标,并规定了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的四类地段、地区。
四、《办法》对化工园区的设立、区域范围调整和认定有什么规定?
《办法》规定了化工园区设立和区域范围调整的条件和办理程序:一是明确省政府负责批准化工园区的设立、扩区和认定公布,规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新设立化工园区应当充分论证、从严控制,并提出确需新设化工园区的5种情形。要求新设立化工园区应当满足本办法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三是明确了化工园区申请扩区需要同时具备的4个基本条件。规定了化工园区设立、区域范围调整的工作流程,即按照“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批准设立(扩区)—建设管理—园区认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四是明确了新设立化工园区、园区扩区等筹备工作完成后,均应当申请化工园区认定,并规定了办理程序。
五、《办法》对化工园区管理有哪些要求?
《办法》明确了化工园区日常管理和取消定位后管理:一是明确了化工园区实行属地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化工园区日常监管。二是规定了化工园区应当明确管理机构和具体要求。三是明确了对化工园区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自评,每三年组织复核考评。四是明确了取消化工定位的有关情形及取消定位后的管理要求。
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