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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政策依据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

三、申报时间

20211月底前

四、申报范围

1、农业申报范围: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选择优势推广品种、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

2、战略性新兴产业申报范围: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领域,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领域。

3、服务业申报范围:金融、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科技服务、“新基建”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文化创意产、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4、社会事业申报范围: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政务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

5、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申报范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领域;重点产品及用能单位能耗限值、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技术等领域。

6、修订标准:“标龄”超过5年或经复审确定需要提前修订的已发布地方标准,可提出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

1、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2、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

3、项目牵头人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基础知识。

申报项目:

1、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

2、与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优势产业耦合度较高;

3、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

4、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计划);

5、无《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不予立项的情形。

六、申报材料

1、《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

2、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

七、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经推荐单位(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盖章报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部级或省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可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梁彪

电话:025-86375056

邮箱:413613914@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

邮编: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