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0-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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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要点

一、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三、截止时间

2021131

四、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

4、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健康、环保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5、有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人员,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6、已申报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范围)。。

五、申报领域和申报单位具体要求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

1、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等优势产业和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技术、工业互联网、量子技术及量子通信、5G、生命科学、空天海洋等前沿高端产业中,当地政府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

2、申报单位:

1)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2)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

3)主导和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含已立项项目)。

(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1、申报领域:

教育、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休闲、金融、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领域中,当地政府关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

2、申报单位:

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其中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1、申报领域:

围绕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自理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及推进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

2、申报单位:

1)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

2)或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能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六、申报材料受理部门

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七、申报材料

1、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牛明,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568952672,邮箱:674019898@qq.com

联系人:缪新,单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258339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