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9-0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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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先支持

1.示范工程:有重大技术创新的项目;建筑专业院士、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建设的项目。

2.示范园区(基地):已纳入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工程

1.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同意的设计等单位;

2.工程项目应完成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技术体系成熟可靠,且积极选用绿色建材。

(二)示范园区(基地)

1.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报培育期不超过三年;

2.申报主体为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3.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拥有工程技术中心或相应研究机构,能够承担关键技术研究,有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三年培育期内能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产品成果;

4.成果能充分体现新型建筑工业化特点和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在多个规模工程中得到应用且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线上申报(http://www.jscst.cn),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于10月15日前邮寄至省住建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惠敏、庄玮,

联系电话:025-51868661、025-5186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