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财政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财会〔202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pdf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