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支持领域
支持行业应用推广(A类)、产业培优育强(B类)、资质能力提升(C类)、产业载体建设(D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材料报送
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58.215.18.150:51368)于2023年5月26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2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于2023年6月10日17:00前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