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发文单位
科技教育司
二、发文号
办科教发〔2021〕34号
三、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0日
三、推荐方式
(一)定向推荐
针对科技助力传统工艺振兴、线上线下融合展演、智慧文化场馆建设、智慧旅游、数字文化、文化和旅游智能化监管服务、文化和旅游装备提升等7个场景定向推荐技术集成应用项目。每个场景设立1个项目,项目自有配套经费≥20万元。
我部补贴10万元,鼓励推荐单位按≥10万元配套补贴经费。
(二)自由推荐
1、一类项目
项目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项目自有配套经费≥200万元。
我部择优设立10项左右,每项补贴5万元,鼓励推荐单位按≥5万元配套补贴经费。
2、二类项目
项目应用场景明确、科技含量较高、示范效果较好,项目自有配套经费≥20万元。
我部择优设立80项左右,不补贴,推荐单位可适当补贴或不补贴。
四、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要求。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2020年3月30日;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1年3月30日后出生,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时间≥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合作单位。
(3)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4)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五、推荐流程
(1)网上填报
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组织推荐
在线提交确认,将推荐项目汇总表上传至申报平台。
(3)评审入库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入库后在网站首页进行公布。
六、申报说明
(1)鼓励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2)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分别择优推荐不超过10个项目,其中定向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每个定向场景最多1个项目;定向推荐项目落选后可视情况作为自由推荐项目参与遴选,承担单位配套经费原则上不得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琪
联系电话:010-59881677
【图解】《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图解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