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发文单位

农业部和财政部

二、发文号

农办计财〔2021〕9号

三、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5日

四、总体目标

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农业产业强镇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应布局在县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

(二)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1、所选产业应是省级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已列入省级“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范围;

2、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应≥100亿元,新疆、西藏可放宽至50亿元;

3、全省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

(三)申报农业产业强镇

1、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

2、每个县年度推荐农业产业强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得列入推荐范围。

提示要点:

以粮食、肉牛和种业为主导产业,所选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

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六、资金支持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三)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