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9-2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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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电教馆、信息中心、基础电信及信息技术等各类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在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实力较高;

2.项目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具有明确的建设和应用计划,提出合理预期目标和成果,且两年内能够建设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充分利用5G网络或技术,具有明确的5G应用方案,能够通过5G等技术的综合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4.项目已开展初步应用,通过试点能扩大应用规模、提升应用效果;

5.项目具备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三、试点内容

建设智慧课堂、集中学科实验教学中心等5G+互动教学、智能在线考试、智能巡考监考等5G+智能考试、学生智能分析评价系统等5G+综合评价、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共享校园等5G+智慧校园以及实现5G+区域教育管理。

四、材料报送

各地通信管理局于11月15日前将汇总的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子版发至education@isc.org.cn。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王翠林 010-68206173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李琳娜 010-66096457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陈 敏 010-6230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