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申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电教馆、信息中心、基础电信及信息技术等各类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在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实力较高;
2.项目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具有明确的建设和应用计划,提出合理预期目标和成果,且两年内能够建设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充分利用5G网络或技术,具有明确的5G应用方案,能够通过5G等技术的综合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4.项目已开展初步应用,通过试点能扩大应用规模、提升应用效果;
5.项目具备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三、试点内容
建设智慧课堂、集中学科实验教学中心等5G+互动教学、智能在线考试、智能巡考监考等5G+智能考试、学生智能分析评价系统等5G+综合评价、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共享校园等5G+智慧校园以及实现5G+区域教育管理。
四、材料报送
各地通信管理局于11月15日前将汇总的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子版发至education@isc.org.cn。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王翠林 010-68206173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李琳娜 010-66096457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陈 敏 010-6230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