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2021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1批)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
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车型主要参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3月8日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41批).doc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doc 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doc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doc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2批)车型主要参数.pdf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202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