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1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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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截止时间

4月10日

三、支持范围

(一)文旅融合建设类重大项目

1、支持对外文化贸易项目,重点支持入选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目录重点项目、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2、支持2020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

3、支持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质升级项目。

4、支持2020、2021年省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项目。

(二)文旅融合贷款贴息类重点项目

1、重点支持江苏省2020年和2021年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中的重点融资项目。

2、支持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和投资基金融资项目。

3、支持列入各设区市2020、2021年重点文旅投资建设计划的融资项目。

(三)产业融合新业态类示范项目

1、重点支持以科技赋能文旅、创新推动传统文化挖掘,新型文化旅游示范项目。

2、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的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项目、度假休闲体验项目。

3、支持优质旅游演艺项目、文化市场转型升级项目。

4、支持文化、旅游与工业、体育、健康、自驾车旅居营地、创意设计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四)文旅产业平台类品牌项目

1、支持文化产业服务、交易、会展等平台建设项目。

2、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3、支持实效性和影响力强的区域性文化旅游产业会展品牌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二)企业(单位)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完整运行≥一个会计年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

(四)《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中明令指出的5重情况,不予扶持。

五、扶持方式

项目补贴、奖励、贷款贴息三种方式

(优先扶持贷款贴息和奖励项目)

(一) 补贴类项目:

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后正在建设且进度完成达60%以上的项目

扶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上限为200万元。

Tips: 小微项目仅限申请奖励类扶持。

(二) 奖励类项目:

要求:2020年1月1日后完工的项目

扶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上限为200万元。

Tips: 年未实现营业收入的企业(单位)不得申报补贴和奖励类项目。

(三) 贷款贴息类项目:

要求:必须用于文旅项目相关的项目建设投入

扶持额度:贴息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额度不超过贴息期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60%,单个项目贴息上限为500万元。

Tips: 贴息期项目贷款总额(非授信额度)为1亿元(含)以上,可以是单笔贷款,也可以是同一项目多笔贷款总和; 文旅地产项目不在申报范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健

联系电话:(025)87798866

电子信箱:641609781@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邮政编码:2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