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政策主题:综合
苏高企协〔2021〕8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苏高企协办〔2017〕6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更名与办理整体迁移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6号)有关规定, 经企业申请、地方审核、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同意南京赛宝工业技术研究院等94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更名申请,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并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江苏省第三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