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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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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文单位
税务总局
二、发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三、执行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公告内容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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