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要点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一、发文单位

江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二、发文号

苏高企协办〔2021〕2号

三、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8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8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四、申报批次

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7月30日和8月31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

五、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2020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2020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2020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20年主要产品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中超过50%;

(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七)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六、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企业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平台,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

2、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将按要求完成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查表》,连同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并将系统中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企业同时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

(三)地方汇总

1、各地科技部门要指导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和附件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2、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地方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报《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并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同时,各市、县、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局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中将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科技厅。

(四)材料报送

各市、县、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于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函、相关汇总表及审核表统一报送至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上述文件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其中《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须分别抄送设区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

七、申报须知

1、各地科技部门重点加强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辅导,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库培育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按规定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八、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天童

电  话:025—57715164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徐雷、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61、85485971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处(南京市龙蟠路175号30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