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认定江苏省第二批国际合作园区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认定江苏省第二批国际合作园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和转型发展,根据《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苏商开发〔2019〕463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商开发〔2020〕695号)的有关要求,现认定中德(太仓)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园等4家园区(名单附后)为江苏省第二批国际合作园区。

获评认定的国际合作园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作为谋划园区“十四五”发展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拓展合作渠道,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坚持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之路,为全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二批国际合作园区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江苏省第二批国际合作园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