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便函〔2021〕5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委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我委负责2021年度全省医疗卫生单位的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4类奖项提名工作。其中,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共150项,今年仍采取限额提名方式。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可提名2位,省青年科技贡献奖可提名3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可提名3位,采取自由提名。

二、名额分配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1. 本着支持鼓励提名优秀项目的原则,参照各地各单位近3年省科技奖提名能力、中国医学科学院医院科技影响力全国排行(全国排名前100单位单列)、近3年省科技奖获奖情况及近5年国家科技奖获奖情况等因素制定名额分配基本方案,同时向公共卫生、中医等专业领域适度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 限额未使用完、有空余名额的单位,请于本通知发出一周内反馈我处。

(二)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可提名2位,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可提名3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可提名3位。考虑奖项提名要求较高,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均有提名机会,请各市各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通知》相关要求组织推荐。

三、提名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管理,我委协助完成初步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可进入后续评审。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请至省科技厅官网下载)有关提名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规范提名程序,认真提名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对提名项目经我委初步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达2项(含)以上的单位,明年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额度将适当调减。

四、公示制度及科研诚信承诺

(一)提名项目或人选应在第一完成单位内部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所有完成人及完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等。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二)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为此次提名必备条件。各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对提名项目完成人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者或目前尚处于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期的不得参评。

五、填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提名项目完成人须登录“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评审系统”(https://kjj.jssti.cn/)自行注册、完成在线填报,并于4月25日17:00前提交。

(二)纸质申报材料及提名项目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请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由各市卫健委和委直及其他单位汇总后报送我处。我处将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对初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删除,并进行公示,逾期视作放弃提名。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卫健委科教处,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025-83620705、83620703

附件: 1. 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名额分配表

            2. 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江苏省卫健委科教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1. 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名额分配表.xlsx 2. 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