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1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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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5日

三、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

(2)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2000年(含)以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5)2010年(含)以后的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6)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其他提名专家不超过70岁。

2.提名须知

(1)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单位;

(2)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可以独立提名1个项目或1位人选;

(3)3名专家可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与被提名人选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4)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任一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3.提名方式

各奖项补充提名方式如下:

(1)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①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的项目。

②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

(2)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位。

(3)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位。

(二)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

(1)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应出具已连续开展5个周期(含)以上的奖励活动的证明材料,以及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2)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设区市科技局。

四、提名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1.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

2.分基础类项目和应用类项目

①基础类项目指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或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

②应用类项目指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

3.被提名项目须满足的条件

(1)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第一完成单位为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

(2)2019—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不能被提名。

(5)2019—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8)若被提名项目是工人创新项目,除满足条件(1)—(7)外,完成人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

(9)若被提名项目是科普项目,除满足条件(1)—(7)外,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10)若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除满足条件(1)—(7)外,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1.被提名项目须满足的条件

(1)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基础研究的一线科学技术工作者。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发明,取得了重大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公认,为江苏的科技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在同一专业领域持续开展基础研究,近5年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4)往年度已获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

(三)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1.被提名人选须满足的条件

(1)被提名人选人事关系在江苏单位,为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理论创新,或实现重要技术发明,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近3年一直在江苏单位全职工作。

(四)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被提名企业依托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出重大目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1.鼓励提名的企业类型

(1)产业规模与竞争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引领带动性强的行业领军企业。

(2)在细分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发挥示范作用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2.被提名企业须满足的条件

(1)被提名企业为2018年1月1日前在江苏注册,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企业建有独立研发机构,有成熟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在同行业企业中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较高。

(3)企业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内的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5件,近三年内开发出重大的标志性产品。

(4)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5)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强,原则上企业经济效益近三年连续增长。

(6) 未曾获得过2016—2020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五)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被提名人选须满足的条件

(1)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科技人员(不含创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

(3)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4)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5)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五、提名流程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须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

2.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报送地址为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处(南京市龙蹯路175号204房间)。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胡水静、张逍越,025-83213295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戴美想、张赟,025-85485930、8548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