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人才发展
一、支持对象
既通科技、又懂市场,企业经营管理和整合创新资源能力较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申报人为在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各区(园区)重点推荐,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不受学历、任职、出资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推荐。
(二)申报企业条件
1.企业成长性好、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拥有较为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在沪深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
(2)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权威社会组织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评估优秀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
(3)获市场认可备案社会风险投资实际到账额2000万元以上;
(4)上一年度经济贡献300万元以上;
(5)投资重特大项目等其他对我市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形。
2.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对地区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3.所在企业已有人才入选该计划,须在其培育期结束后,方可推荐其他人员申报。
三、支持政策
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育期为3年。入选计划的,可享受下列支持政策:
1.根据培育对象申请,可优先推荐为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联合会会员,享受金融对接、交流合作等支持与服务。
2.开展企业家精神与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统筹顶尖师
资力量和优质软硬件环境,举办系列高端研修活动。
3.对培育期内的培育对象和所在企业,每年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各区(园区)给予评价优秀的培育对象所在企业50—200万元资金扶持。
4.培育期内,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所在企业50万元奖励;作为核心团队成员引进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的,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5.对于注册5年内的培育对象领创企业,在培育期内,各区(园区)提供不少于500平方米研发场地,3年内免收租金,或者给予相应标准的租金补贴;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按当年实际还贷额度和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贷款之日起给予5年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相应贴息扶持。培育期内产生的贷款利息均可享受补贴。
6.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服务;相关部门对符合挂牌上市条件的企业组织专门辅导,并根据相关政策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给予相应奖励。对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服务且符合条件的,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给予补贴。
四、相关程序
1.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统一在市级申报网站受理,每年绩效评价一次。
2.申报与绩效评价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每年制定公布申报公告,明确具体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
(2)储备申报。各区(园区)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园区)、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纳入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储备库。对于进入储备库的企业家,可优先推荐加入创新型企业家联合会、参加全市组织的企业家研修,各区(园区)也可研究出台相应扶持政策。
(3)绩效评价。每年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纳入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储备库的申报人及企业,采用“大数据抓取+自行申报”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年度入选建议名单;当年未入选的储备对象可在下一年继续参加绩效评价。已入选的培育对象,参加培育期内年度绩效评价。
(4)资格审查。对进入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项目年度入选建议名单的,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重点审核申报人和企业资质,主要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知识产权归属、企业注册信息、个人与企业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等;视情组织对企业实地走访考察,查看办公研发场地,查阅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5)审定公布。建议人选名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人选名单。
关于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