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疫情应对丨《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要点

优惠内容:

苏财税〔2020〕18号文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公告发布前已征的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或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