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22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减税降费

点赞

收藏

转发

政策支持

1.对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有效期

以上政策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