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点

1.重点投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以下),五家大型银行要努力实现此类贷款年度增长30%以上。

2.2021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数量要高于2020年

3.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延续去年保持平稳,以转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水平。

4.杜绝对小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避免多段收费加重小微企业实际融资负担;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向因疫情遇困的小微企业减免服务收费。

5.推广“随借随还”模式,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6.探索创新面向小微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服务;畅通线上服务渠道,提高投保、承保审批、理赔效率。

7.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化产融合作,发掘和创造小微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向下分解信贷计划时,要向辖内相对落后地区倾斜。

8.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特别是在“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作用的小微企业,及时给予资金支持。

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产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10.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履约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研发设备的财产险、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专利险等特色产品。

11.搭建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平台,提供线上融资服务;优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和结算服务,有序发展面向上下游小微企业的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12.充分把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货币、税收减免、地方财政风险补偿和增量奖励等政策利好,积极争取支持。

13.继续落实好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升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对已延期的小微企业贷款中符合本行续贷条件的,按正常续贷手续办理。

14.鼓励通过依法合规的核销、转让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鼓励开展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和小型微型企业法人贷款单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