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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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3年度)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3〕18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要求,服务具有国际先进技能水平的人才来苏就业创业,根据《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苏人社规〔2021〕7号)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3年度),现予以公布,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逐年更新。未列入目录管理的单位、机构不得自行开展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指导、服务,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联系电话:025-83271777。

 

附件:

1.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度)

2.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机构目录(2023年度)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度).doc 2.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机构目录(2023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