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苏安办〔2021〕17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等部门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三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附件: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三批)

附件: 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三批).doc